毕节市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5-03-11 06:14:23
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毕党发〔2020〕14号)
政策简介:鼓励中青年学术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攻读在职博士、硕士学位,对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
申请方式:符合市级财政发放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每年由市委人才办发出通知集中统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其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自行按政策执行。
申报流程:申请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印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主管部门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报送至市委人才办。
申报材料:需提供本人在提升学历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在职攻读博士或硕士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申报渠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咨询部门及电话:市委组织部:0857-8412580
咨询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