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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2025-03-11 07:31:38

政策简介: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申报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

申报流程:①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服务中心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核实资料完整性;②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推送系统信息进行初审并公示;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据实核拨同级就业服务机构;⑤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兑现到自主创业人员开设的帐户上。

提供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出具《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或其他材料;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农民工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身份类证明;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租赁场所房东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产权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租赁产生的票据;⑤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申报渠道:在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服务中心申报办理。

咨询部门及电话: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306700

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947552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1112

黔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4246102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250672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622109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521930

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6222877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221944

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4887271

咨询地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