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所指 团旗所向

毕节共青团
menu
搜索
毕节共青团
close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青年政策 > 青年教育与文化
“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
2025-03-11 09:02:02

政策简介:“金秋助学”是工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困难职工的品牌工作,是体现爱心、温暖人心、凝聚信心的民心工程。

申请方式: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交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请资料,经各基层工会初审汇总后向县级以上工会申报。

申报流程:①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由学生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填写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并提供有关申请资料;②核查。单位工会负责核实申请对象家庭困难情况以及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将初审符合资助条件对象的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③申报。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将相关申请材料汇总报各县(市、区)工会复核审批;市直各基层工会送市总工会服务职工中心复核审批。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确定资助对象。

注:军事院校和免缴学费的师范院校生、定向生、国防生等不在资助范围。

申报材料:①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②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若无法提供流水的需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③家庭困难证明(根据家庭致困因素提供,如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明必须有民政部门近一年内的审核盖章;职工家庭成员患病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及近一年住院自付医药费用清单;残疾家庭提供三级以上残疾证明及残疾护理等相关费用支出;意外致困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费用支出票据等);④困难职工加入工会组织证明(帮扶对象原则上是已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家庭,帮扶尚未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基层工会应当加强宣传动员,发展其成为工会会员纳入会员管理后支持后续困难帮扶);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提交网上录取信息截图打印件,待录取通知书收到后及时补交)⑥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出具情况说明);⑦困难职工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⑧受助对象父母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具体名称)。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下岗职工还需提供下岗证明、农民工还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出具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申报渠道:各县(市、区)工会。

咨询部门及电话:

毕节市总工会:0857-8232297

七星关总工会:0857-8282375

大方县总工会:0857-5221625

黔西市总工会:0857-4221612

金沙县总工会:0857-7400096

织金县总工会:0857−7629763

纳雍县总工会:0857−3535769

威宁县总工会:0857−6234556

赫章县总工会:0857-3228757

百里杜鹃管理区工会委员会:0857−4841436

咨询地址:毕节市市总工会,毕节市七星区胜利路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