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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共青团毕节市委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20-02-27 17:13:34  来源: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团市委由中共毕节市委领导,接受共青团贵州省委指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行使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性青年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拟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和规章。
    (3)组织实施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和处理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的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反映青少年的利益要求和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意见或建议。
    (4)组织带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西部大开发和富民兴黔的宏伟事业,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各项活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5)制定共青团组织建设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和实施团员发展、团干培训、推优入党等工作,做好对下一级团委班子的协管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7)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毕节市委为参公管理群团部门,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团市委机关及下属2个事业单位,具体是:参公单位1个,即团市委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为毕节市青年联合会、毕节市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共青团毕节市委总编制18人,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服务人员编制2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毕节市委2020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共青团毕节市委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60.12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6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76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2万元,项目支出1600万元,均为市本级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138.77万元。
    (二)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21.35万元。
    (三)“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性补贴1500万元。
    (四) 部门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0.1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505.69万元,主要是增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性补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721.89万元,占97.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29万元,占0.7%。住房保障(类)支出15.88万元,占0.9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06万元,占0.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11.8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82.46万元,增加64%。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85万元,增长34%。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9万元,比2019年减少3.37万元,降低22%。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6万元,比2019年增加0.19万元,增长2%。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8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24万元,增加36%。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2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28万元,减少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0.06%,占“三公”经费的22.7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占“三公”经费的77.27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委对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团市委,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1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省、县等单位来毕调研、工作交流的接待支出。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增不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市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团市委,目前这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19%,与2019年预算减少0.28万元,主要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三公经费的开支。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专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9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75万元,增长42.22%。其中改革发展专项年初预算1500万元,部门专项年初预算1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改革发展专项项目名称: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专项经费,年初预算1500万元,主要为了有效地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深化西部计划实践育人、服务基层推动就业促进和谐等工作内涵,扩大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品牌的影响力,成立千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毕节市西部计划(千人计划)志愿者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 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各专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62万元,降低14.5%。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委2019年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委截止2020年年初资产总额142.93万元,其中:流动
资产117.2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49万元,共有车辆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委2020年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三部分  共青团毕节市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20年2月27日

附件2: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样(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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