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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毕青发〔2018〕6号 关于做好共青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8-01-31 16:30:09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自治县、区)委,市直各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2012年12月召开的共青团毕节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一届委员会到2017年12月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十条“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的规定,并报经市委和团省委批准同意,共青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拟于2018年3月在七星关召开。认真做好团市二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本次大会的重要保证。现就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十二届二次全会、市二次二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共青团毕节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我市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毕节市第二届委员会,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在奋力开启新时代同步小康、美丽毕节新征程中培养造就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市打赢“113攻坚战”贡献青春力量。
二、选举单位的划分
团市二大代表的选举,以团各县(区)委,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以及市直单位各团组织为选举单位。团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别参加有关选举单位的选举。
三、代表规模及分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十条“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二百至三百人,最多不超过四百人”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席团市二大的代表为350名。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地团员数和经济、科技、文化、人口等发展状况及工作需要确定(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四、代表候选人条件
团市二大代表候选人应是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干部。他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尊崇党章、团章,模范遵守党章、团章,严格按照团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青团员的先进性。
(二)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对党忠诚,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四)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五)能够带头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共青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求真务实、积极作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投身“113攻坚战”起表率作用,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六)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本领,以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为保证团市二大召开前代表的相对稳定,代表候选人人选中的团的专职干部应考虑在2018年3月前不离开团的工作岗位。
五、代表的构成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和《共青团毕节市委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增强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代表性以及在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时,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中基层和一线的比例分别不低于70%、50%、25%”的要求,团市二大代表中,团的专职工作者(包括少先队工作者)不超过50%;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60%;各条战线的优秀团员、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代表占40%左右;基层和一线代表占75%;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25%;代表平均年龄不超过32周岁,25周岁以下的代表原则不低于30%(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各选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比例要求推报代表。
按照注重吸收农民工、返乡创业青年、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骨干、自由职业者等新兴青年群体和脱贫攻坚一线中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的要求,新增了新兴青年群体界别。
另外,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部分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由团市委同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六、代表的产生程序
团市二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主要产生程序为:
(一)推荐提名。要组织动员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积极参与推荐提名工作。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的提名,经与有关基层党团组织协商,按多于应选代表人数20%的数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见附件2),于1月31日前报团市委审核。根据审核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二)组织考察。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
(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选举单位要召开常委会(或相应会议),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数),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报团市委商定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见附件3)。各选举单位要于2月9日前报《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情况报告》、《代表候选人花名册》(见附件4)、《代表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5)各一份,2月13日前完成代表协商工作(协商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举。召开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进行代表选举。各选举单位要在3月9日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及时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市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代表名册》(见附件6)、《代表登记表》(见附件7)各一份。
七、工作要求
召开共青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是我市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共青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选好团市二大代表是团市二大筹备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团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团市二大代表选举工作,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交办的任务,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迎接共青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一)加强领导。各选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团市二大组织选举工作。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及团市委相关人员的沟通协调,强化对基层团组织酝酿推荐团市二大代表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各级团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团市二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在选举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团员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团内民主,切实履行团内民主程序。
(四)要动员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通过选举团市二大代表,对团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打赢“113攻坚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联 系 人:马永江、曾亚男  
联系电话:8638542、8638543
传    真:8221122
电子邮箱:bjtswtwb@163.com
附件: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族别说明表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6.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毕节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8.有关名册及登记表填报要求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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