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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青发〔2017〕25号 关于开展全市共青团工作综合督导的通知
2017-11-15 10:33:56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区)委,市直各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按照团省委要求,推动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和团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团市委将于5月中下旬对各县(区)级团委集中开展综合督导,各县级团组织也要建立对下级团组的督导、逐级落实的工作推动机制。为做好此次综合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对照共青团改革任务要求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各项要求,着重督导各级团组织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团的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督导安排
(一)团市委将于5月17日至23日完成对县(区)团委的综合督导工作;5月26日前完成对市直学校、市直企业团委的综合督导工作;各县(区)团委接受督导后,要于6月中旬前完成对下辖全部乡镇(街道)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的综合督导工作。
(二)综合督导工作重点目的是:指导各级团组织围绕相关方面要求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目标方向;同时督促各级团组织部署和推动相关工作。年底,各级团组织应针对下级团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年度工作考核项目, 继续开展以实地考核为重点内容的第二轮综合督导工作。
三、督导形式
督导形式应分为自选动作和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由上级团委督导组根据督导内容和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策划实施。规定动作包括以下方面。
(一)针对县级团委的督导。一是召开工作动员会。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组组长、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分别讲话,下级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二是听取工作汇报。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自查情况,向督导组汇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阶段考虑。三是开展座谈调研。与团干部、党政干部、团员青年代表开展座谈,介绍宣讲相关工作要求,调研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四是与党政领导沟通。督导组要与县级团委的党政分管领导进行当面沟通,介绍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有关精神,争取工作支持,听取意见建议。五是反馈督导意见。督导组汇总交流督导情况,形成书面督导反馈意见,反馈县级团委,并指导其制定形成整改方案。督导时间一般在2天左右。
(二)针对乡镇(街道)团组织的督导。一是深入实地走访。深入实际、进村入户、实地访查,与团员青年面对面,了解核实相关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二是开展座谈调研。与团干部、党政干部、团员青年代表开展座谈,介绍宣讲相关工作要求,调研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三是与党政领导沟通。督导组要与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当面沟通,介绍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有关精神,争取工作支持,听取意见建议。督导时间一般在1天左右。
(三)针对企业、学校、事业单位等团组织的督导。综合实际情况,在上级团组织统筹下,固定程序及要求,采取集中座谈、互检互查、互比互学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团委和乡镇团委要把开展综合督导作为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督导工作,确保工作信号和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 避免督导工作流于形式。
(二)被督导的团组织要认真对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查摆在思想认识、工作谋划、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导结束后,要结合督导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县(区)团委要于6月15前将对各乡镇(街道)和企业、学校、事业单位等团组织的督导汇总情况报送团市委。
(三)督导组将严格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带头执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接受督导单位任何形式的吃请。各单位如发现督导组有违规违纪情况,请及时向团市委反映(联系电话:0857-8221122)。
联 系 人:马永江
联系电话:0857-8638542
电子邮箱:bjgqtxx@163.com
 
附件:1.团市委综合督导组安排
2.督导内容
3.县(区)团委工作自查报告内容要求
4.督导流程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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