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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青发〔2017〕44号 共青团毕节市委 关于调整团市委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职责的通知
2017-09-06 15:27:19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区)委、威宁自治县团委、市直各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岗位责任,经2017年7月3日团市委党组会议研究,对团市委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为便于工作联系和对接,现将调整后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萧  星同志,负责青农、青工,对口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马永江同志,负责市青年联合会日常事务、青年统战、宣传信息、新媒体运用、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口团省委统战部(省青联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信息中心、“青年之声”办公室。
赵琼芳同志,主持市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工作,负责志愿者、社工、“五城同创”、禁毒工作,对口团省委社会联络部;
曾亚男同志,负责春晖行动、希望工程,对口省春晖行动发展中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何  江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干部教育培训、后勤管理、机关党建、党支部、党风廉政等工作,主持机关妇委会工作,负责对口团省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罗丹平同志,配合马永江同志工作,负责青年创业就业、“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对口团省委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张殷培同志,负责团市委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丁  莉同志,负责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少先队工作,对口团省委学校部、少年部;
罗  婷同志,负责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年之家、综治、法治毕节等工作,对口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省预青工作专项组、省青少年维权中心;
汪  娟同志,负责单位机关财务、工资管理、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沈佳兰同志,负责文件收发、分类、归档及文印等工作;
杨  涛同志,负责车辆驾驶、维修保养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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