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共青团
在线互动
团市委文件

毕青发〔2017〕42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毕节市青年文明号 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7-09-06 15:17:46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根据《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现启动“2017—201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原则
(一)严格基本条件。集体需要符合2017年3月颁布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集体基本条件。集体需要在2017年5月30日前曾获县级青年文明号命名,或最近一届县级青年文明号命名或复核认定。
(二)把握结构比例。要夯实创建基础,科学确定全市青年文明号的组成结构,强化持续创建和新老互促理念,实际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中往届是及青年文明号集体、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青年集体应达到一定规模。同时,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采用竞争性办法遴选推报集体。
(三)强化过程管理。集体应按照行业所属或地方所属的归口关系进行报备,不可多途径申报。各行业系同、县(区)级对口纳入归口管理的集体,应加强创建过程的指导监督,注重条块之间的协同配合。各地方各行业活动管理情况作为评选名额调节的重要依据。
二、推报标准
(一)推报集体符合《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务求实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集体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为促进本单位发挥重要作用;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好。
(四)集体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本行业、本地区团的重点工作和团的阵地建设。
(五)集体在2017—2018年期间,曾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推报。
三、推报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包括市级主管部门目前还没有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服务行业;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集体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向活动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自申报之日起需将集体基本情况、创建情况、申报状态、全市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等信息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15天。
(二)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须严格审核、认真遴选,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确保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在考核、推荐的过程中,要注意挖掘、总结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上报团市委,以便向全市推广。
(五)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初评,根据《2017-2018年度毕节市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于2017年7月26日前,将推报名单(加盖公章,含电子版)、各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各集体创建材料(3000字以内,含电子版) 、包括照片、视频及媒体报道等印证材料等一并报送至团市委。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推报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创建材料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申报集体务必认真对待,并根据申报要求精心撰写,力求通过申报材料把创建措施、取得成效、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打造“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等工作全面展示出来。注重工作实效,有实例、有数据,突出特色和亮点;杜绝“假、大、空”。
五、注意事项
贵州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开展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已经开始,团市委将按照要求对上届省级青年文明号网络报备截止日期起(2015年10月1日)自本届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网络报备截止期前(2017年8月5日)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审核。未完成网络报备或因其他原因未通过审核的,视为放弃此次省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资格;完成网络报备并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式成为当届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获得参评本届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资格。
(一)请各县(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指导申报集体形成高质申报材料并上报团市委。
(二)请请各县(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认真核查2015年10月1日起至今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本届创建成功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本届集体团市委将对资料审核后下发各集体在“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及时指导他们以“集体”身份登录“青年文明号在线网络办公协同系统”,认真完善集体概况、号长信息、创建计划、日志等相关基本信息。
联 系 人:萧  星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717
邮    编:551700
电    话:0857—8638542
电子信箱:1217719991@qq.com
 
附件:1.2017—2018年度毕节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推报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年度毕节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2017—2018年度毕节市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4.2017—2018年度毕节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公示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7年7月7日
 
 
 
 详情请点击:
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7/0906/20170906032025204.doc
 
 
 

 

上一篇:毕青发〔2017〕41号 共青团毕节市委 关于开展2017“习酒·我的大学”大型公益助学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毕青发〔2017〕43号 关于调整团市委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共青团毕节市委版权所有 www.bjgqt.org.cn
地址: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717室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黔ICP备16002098号 网站建设贵州大秦网络传媒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