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共青团
在线互动
团市委文件

毕青发〔2017〕39号 关于做好毕节市“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08-24 16:39:24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自治县、区)委: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帮助贫困学子减轻负担、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切实助力全市打赢“113攻坚战”,共青团毕节市委、贵州樽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在全市实施“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从2017年开始,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由贵州樽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助72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初一、高一新生到毕节京师实验学校“樽憬希望之星”试验班,免费完成初中或高中学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一)每名“樽憬希望之星”的受助学生每年在校的学费、住宿费、餐饮费、校服费、床上用品费等约2.5万元,由贵州樽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天来扶贫助学基金全额资助。
(二)“樽憬希望之星”高中试验班的学生通过三年的学习被重点大学录取的,每名学生由龙天来扶贫助学基金资助4000至6000元;对考上北大、清华、香港大学的学生,龙天来先生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民币。对在大学毕业后考上研究生、博士生的“樽憬希望之星”受助学生,家庭确有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继续资助,直到完成学业。
(三)“樽憬希望之星”初中试验班的学生,经过三年学习,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当年初升高招生免费标准、并愿意继续在京师实验学校就读高中的,每名奖励5000元,同时由该助学金全额资助高中三年的全部费用;其他学生,可以参加当年的“樽憬希望之星” 高中试验班的招生考试,被录取的,继续享受“樽憬希望之星” 助学待遇;仍未被“樽憬希望之星” 高中试验班录取,并愿意在京师实验学校就读的,按学校当年的招生标准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扶贫导向、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助学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在毕节市计划录取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和高一年级“樽憬希望之星”试验班新生各36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受助生推荐条件
(一)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下岗职工家庭子女(须出具由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或民政部门等开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困难证明);
(二)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行为;
(三)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中小学毕业生,其中:小学毕业生受助对象推荐须为毕业测试成绩在 150分以上;中学毕业生受助对象推荐须为中考成绩在548分以上。
(五)身心健康(录取后提供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学生要有较强的自理能力,能适应在外求学生活;
(六)家长同意,本人自愿到毕节京师实验学校学习,并能服从学校安排。
五、助学程序
(一)宣传报名
各县(自治县、区)团委向各乡镇中小学积极宣传“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公益项目,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报名。
(二)初审
1、团县(自治县、区)委负责本次助学报名工作的初审,要突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导向,充分征求当地学校、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意见,让社会公益资源真正惠及贫困家庭。资格审查贯彻始终,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有关助学政策。要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上报。
2、各县(区)按1:3的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参加京师试验班的小升初资助对象的录取测试;如县(区)推荐工作积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的,一并参加考试。确定参加考试的小学毕业生,要提供3张1寸彩色照片(1张填表用,2张制作准考证)。准考证模板由毕节京师实验学校统一制作,由各有关县(自治县、区)团委盖章,并负责在考试之前发放。
3、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按实际申请需求,认真收集和初审符合条件的中学毕业生受助对象报名名单。
(三)笔试
1、由毕节京师实验学校与共青团毕节市委组成工作组,组织开展小升初受助对象确认测试。测试科目为小学:语文、数学。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没有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段所学知识并注重学生能力的测试,不收取考试费。考试期间食宿不能自己安排的,由学校解决。考试地点在毕节京师实验学校,具体考场、考号见准考证。
2、初升高受助对象确认,不再另行组织测试。
(四)受助对象确认
“樽憬希望之星”招收初中和高中学生各36名。具体办法如下:
1、小升初受助学生的确认,按统一组织的小升初受助对象确认测试成绩自高到低确定;如果县(区)推荐小学毕业生名额总数不足108名的,录取名额按实际推荐人数的1:3比例确定(按四舍五入计算)。
2、初升高受助学生的确认,按分配到县(区)的资助名额等额定向确认资助对象。推荐报名时间截止后,如果县(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多于分配名额,由县(区)团委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如果县(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分配名额,其空缺名额调剂到推荐报名工作积极的县(区)。
3、所有拟资助学生名单都须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入学手续,并签署资助协议。
六、时间安排
7月6日至7月15日,进行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发放准考证。
7月17日进行小升初受助对象确认测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上报初升高受助学生名单。
7月18日对拟资助学生进行公示。
7月24号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县(自治县、区)团委并于7月15日上午12:00前将《 “樽憬希望之星助学”招生报名推荐人选汇总表》报团市委;同时,将考生资料纸质档(申请表、报名信息汇总表、资格审查证明)上报至毕节京师实验学校办公室。考试期间需安排一名负责同志到考点作为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
8月下旬,被录取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毕节京师实验学校办理开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要从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角度,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重视起来,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各方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各地的“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助学的宣传、报名、推荐和考试组织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助学工作。团各县(区)委要加大对助学计划的宣传力度,尽快利用公众微信号等媒体资源,积极宣传助学计划,让更多的贫困学子知晓助学政策。
(二)要严格把关,明确导向。对推荐报送等相关工作环节进行审核和监督,避免出现优亲厚友的情况。要突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导向,认真把关,考察好参加报名学生的家庭情况,真正把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到助学活动中来。
(三)要加强调度,把握时间。团各县(区)委要根据助学计划的时间安排,加强调度,切实把优惠的助学政策宣传到各乡镇,圆满完成各县(区)助学任务,真正助力贫困攻坚。
 
报名咨询电话:
共青团毕节市委:     0857-8638543联系人:曾亚男
毕节京师实验学校:   18685758033 联系人:罗静华
团市委邮箱:63375423@qq.com
 
 
 
附件 1.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名额分配表
2.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申请表
3.樽憬希望之星助学计划招生报名推荐人选汇总表
 
 
 
 
 
      共青团毕节市委          贵州樽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详情请点击:
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7/0824/20170824044043378.doc
 

上一篇:毕青发〔2017〕38号 关于组织评选毕节市2017年普通本(专)科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下一篇:毕青发〔2017〕40号 共青团毕节市委 关于印发《2017年毕节市“同心·光彩助学基金”公益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毕节市委版权所有 www.bjgqt.org.cn
地址: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717室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黔ICP备16002098号 网站建设贵州大秦网络传媒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