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青发〔2017〕11号 关于举办毕节市“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7-08-11 01:39:43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区)委,市直各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团威宁县委:
按照贵州团省委安排和《共青团毕节市委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实施方案》(黔青发〔2017〕8号)工作要求,将举办全市“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演讲比赛,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以更多元的方式,使全体团员能更加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紧密结合“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市团员青年
三、演讲要求
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结合各单位开展的“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对总书记讲话精神的认识与体会,讲述我与共青团的故事,宣传团的光荣历史,共青团先进典型等方面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四、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时间为2017年3月至5月。
(一)初赛
1.市直初赛:市直初赛由团市委举办,各市直团组织、市属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团委各推荐1优秀名选手参加市直初赛,4月10日前将推荐选手报名表及演讲稿(电子版)报团市委,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县(区)初赛:由各县(区)团委根据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当地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举办初赛,每县(区)分别选拔出2名优秀选手参加毕节市复赛(百里杜鹃、金海湖新区1名),4月10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及演讲稿报(电子版)团市委,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赛
复赛由团市委组织举办,参加人员为各县(区)团委推荐的优秀选手,各市直团组织、市属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团委在预赛脱颖而出的优秀选手。复赛将采用现场脱稿演讲、评委现场打分选拔的方式进行,最终决出前2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半决赛。
(三)半决赛
半决赛由团省委举办,采用现场演讲、评委现场打分选拔的方式进行。最后将选拔10位选手进入决赛。
(四)决赛
决赛共分为两个环节: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
具体内容:
1.命题演讲:本次比赛主题为“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参赛选手可沿用复赛演讲内容或在这个题目的基础上再拟订题目,围绕演讲主题,在5分钟内完成演讲。
2.即兴演讲:选手现场抽取即兴演讲题目在2分钟内完成演讲。
3.在选手结束所有演讲后,评委将从内容思想、语言表达、仪态表情及综合印象四个方面对选手进行评分。选手最后得分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五)市直初赛、复赛的方案另行下发,半决赛、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要认真组织选手撰写演讲稿,结合活动主题和内容,力求做到贴近工作、贴近生活、例证生动、富有感染力,确保演讲稿质量。
(三)各级团组织要抓住演讲比赛契机,组织辖区内的广大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同时,各县级团委要在本地本单位活动开展24小时之内将活动情况上传至1+100系统个人主页,在本地“青年之声”平台上开展话题讨论、发表感言等相关活动,并积极参与毕节“青年之声”平台的展示、交流、互动。
(四)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开展演讲比赛的简报、照片等信息,于2017年4月17日前报团市委。
联 系 人:马永江
联系电话:0857-8638542
电子邮箱:17923193@qq.com
附 件:1.“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演讲比
赛报名表
2.“学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演讲
比赛评分细则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7年3月29日
详情点击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7/0811/20170811014045549.doc
上一篇:毕青发〔2017〕9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 的通知
下一篇:毕青发〔2017〕12号 关于做好第17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 推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