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青发〔2017〕7号 关于参加团中央“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2017-08-10 02:38:18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区)委,威宁自治县团委,市直各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团中央决定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集中部署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部署从严治团工作,团中央决定近期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我市设分会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1.时间: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9:30—10:30。
2.主会场设在团中央机关四楼会议室。
主会场出席人员: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团中央机关正处长级(含)以上干部;团中央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系统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3.团省委设分会场,出席人员:团省委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贵安新区团工委,省直、省国资委、省国防电子、省金融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团工委、省公安消防总队团工委,省属各高校团委,011基地团工委、航天十院团委、贵阳铁路团工委主要负责同志。
4.毕节市分会场,出席人员:团市委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各县(区)团委班子成员;各县(区)部分中学、职业院校团委负责同志;各县(区)部分规模以上及重点企业团委负责同志,市直各高校、中学、中职学校团委负责同志,威宁县团委在毕节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毕节市分会场地点
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D栋(市委办)三楼视频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各单位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请于2月20日下午18点前报团市委邮箱。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不能参会,请以单位名义书面形式报团市委办公室,经团市委书记批准后请假。
2.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坐。着正装,佩戴团徽,不得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会议期间须关闭手机或将其调为静音。
联 系 人:何江 杨睿智
联系电话:0857-8221122(传真)
电子邮箱:tdw1122@163.com
附件:1.各县(区)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2.各县(区)各单位参加毕节市分会场电视电话会议
人员回执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7年2月20日
详情点击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7/0810/2017081002395155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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