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各县(区)委:
为更好地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人才缺乏的压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创建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动毕节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项目化、常态化,带动广大青年参与到创新发展、同步小康的实践中来。共青团毕节市委决定,启动2017年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2月16日至3月17日
二、申报原则
“谁申报、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
三、申报岗位
各县(区)团委岗位申报工作要在落实经费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县(区)人民政府的意见,据实填写2017年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县(区)团委要认真做好此次岗位申报工作,认真调研基层需求状况,并将需求情况积极向县(区)委、政府汇报,切实争取重视和支持,培育和发展壮大各县(区)青年志愿者队伍。要加强与志愿者服务单位的协调,给予志愿者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认真总结,精心谋划。各县(区)团委要认真总结“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的实施经验成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有力推进。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团各县(区)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于3月17日前,将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并盖章的项目申报书报团市委。
联系人:赵琼芳 联系电话:0857-8638551
邮 箱:bjdqxmb@163.com
附 件:2017年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2017年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
试验区计划”
项
目
申
报
书
共青团毕节市委制试验区计划”
项
目
申
报
书
2017年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项目申请表
内容 | 要求 | 是否落实 | |||
项目实施机构 | 项目实施县需成立由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团县(区)委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机构,并由县(区)主要领导或党政分管领导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 | ||||
安全健康管理 | 要严格遵守“谁申报、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县(区)团委具体负责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 | ||||
在岗情况管理 | 按照确认的志愿者录用岗位安排上岗,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严禁随意调整志愿者服务地。 | ||||
资金 匹配 |
服务县(区)能及时、足额发放每名志愿者生活补助等有关经费补贴,并匹配管理经费给团县(区)委。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发给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2200元生活补贴,0--365元的艰苦边贴,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的志愿者发给一次性补贴1519元,每年发放交通费800元。以上有关补贴经费,安排到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金海湖新区服务的,市级财政给予20%支持,县(区)级财政自行承担80%;安排到赫章县服务的,市级财政给予30%支持,县(区)级财政自行承担70%;安排到金沙县、百里杜鹃服务的,市级财政给予10%支持,县(区)级财政自行承担90%。(生活补贴参照国家级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的标准执行或调整) | ||||
政策 保障 |
服务单位应免费为志愿者提供住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服务。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为志愿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实处,并积极争取和落实有利于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政策,为志愿者提供良好的就业政策保障。 | ||||
服务 岗位 |
申请人数 | 岗位要求 | |||
支教 | 支教、支医、支农、农技扶贫志愿者需在乡镇从事的相应教育、卫生、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 ||||
支医 | |||||
支农 | |||||
农技扶贫 | |||||
基层青年 工作 |
主要在乡镇(办事处)或村、社区支持“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工作,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微笑小屋、阳光驿站、希望童园)从事青少年服务工作。 | ||||
基层法律 援助 |
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服务岗位需在乡镇一级司法所。 | ||||
工民建 | 帮助乡镇开展村镇规划、市政建设。 | ||||
工业园区 | 支持工业园区工作 | ||||
合计 | |||||
申请人 | 团县(区)委(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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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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