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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2016-10-20 13:01:10  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为提高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和增强森林防火的能力,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作为县森林公安局的辅助警力(以下称协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8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户籍地为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4、限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高不低于1.65米,报考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
曾被开除、辞退、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854-4811766。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标准相一张,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四、考试
本次招考协勤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应学历内的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职位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对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职位按比例予以取消。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立定跳远。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
(三)面试。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
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并列同时录用。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名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初步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确定聘用的由三都县森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聘用的付给当月工资。
七、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县森林公安局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工资由县财政保障,月工资2500元。由县森林公安局发放制式协勤(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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