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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青发〔2016〕46号关于开展寻找“最美青工——微笑服务之星”活动的通知
2016-10-09 06:07:05  来源:共青团毕节市委

团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微笑服务”活动,进一步带动和提升我省全域旅游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青年文明号微笑服务活动的通知》(毕青发〔2016〕16号)精神,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寻找“最美青工——微笑服务之星”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微笑精神展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寻找“最美青工——微笑服务之星”,挖掘微笑服务的日常点滴,宣传、展示青年职工微笑服务的生动画面、感人故事、微笑风采,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
        二、活动主题
        青年文明  微笑服务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四、活动对象
       全市国家、省、市、县四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其它愿意争创青年文明号的窗口行业青年集体成员,35岁以下青年职工(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寻找标准
        “最美青工——微笑服务之星”应具备高尚的品德修为,是诚心正意、明辨笃实,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青工楷模;具有娴熟的职业技能,是勤学善思,苦练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学技成才的行家里手;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是爱岗敬业,踏实奉献,在岗位一线建功立业的追梦青年;具备微笑服务的热情,做到语言大方得体、语调随和、态度热情,仪态气质优雅,拥有阳光般的笑脸,给予群众优质的服务。
        六、产生办法
        通过分层发动、逐级推荐和青年自荐、他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海选和终选2个阶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一)海选阶段
寻找活动通过分层发动、逐级推荐和青年自荐、他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各地、各单位可以在本单位、本地区广泛开展“微笑服务培训”、“微笑服务竞赛”、 “微笑服务展示”、“微笑服务评选”等活动,深入挖掘和发现“微笑服务之星”;另一方面,广大青年也可采用自荐和他荐的方式,向本单位、本地区团组织推荐“微笑服务之星”。并于10月2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团市委。
        (二)评选阶段
       10月8日-10月30日前,将收集的“微笑服务之星”申报材料分批在“毕节共青团”公众微信号进行展播;11月1日-11月7日开展网络投票;11月8日-11月10日按照网络投票占40%,综合评议占60%的比例,根据网络投票和综合评议结果,最终产生10名“最美青工——微笑服务之星”,并将推荐到团省委参加全省“最美青工”的评选。
        七、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特别注重对所推荐人选优秀事迹的深入挖掘,结合其职业特点,拍摄讲述其岗位技能的“精品课”,供广大青年职工学习借鉴。可以用手机、DV等媒体终端记录推荐人的微笑服务、岗位绝活、奋斗点滴、成长感悟(具体形式可以为文字+图片,文字+微视频/“精品课”,文字+图片+微视频/“精品课”等)。相关材料请从即日起至10月24日前,报送至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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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曾亚男
联系电话:0857-8638543
E-mail:63375423@qq.com
附件:寻找“最美青工——微笑服务之星”申报表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6年9月29日   
附件: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6/1009/2016100906110043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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