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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青发〔2016〕31号关于命名毕节市2016年普通本(专)科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2016-07-15 10:25:06  来源: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市直各相关院校:
根据共青团毕节市委、毕节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评选毕节市2016年普通本(专)科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毕青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到6月10日止,毕节市普通本(专)科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结束。在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院校严格按照评优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的基础上,经共青团毕节市委和市教育局决定,对孔会芬等166名全市普通本(专)科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命名(名单见附件)。
各相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学习,着力提高综合素质,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希望受到命名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取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再创佳绩!
附件:毕节市2016年普通本(专)科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共青团毕节市委                        毕节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毕青发〔201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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