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共青团
在线互动
团市委文件

毕青发〔2016〕24号关于实施全市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的意见
2016-05-26 01:12:19  来源:

团各县(区)委:
为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骨干引领作用,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实施全市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是全市农村共青团工作的重点。实施这项计划旨在通过选树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从而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中的骨干引领作用。通过为农村创业青年提供资金、信息、培训、技术等服务,培养树立致富带头人典型,建立示范基地,引导更多的青年树立信心,大胆迈出创业就业这一步;通过活动检验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基础,全面活跃农村共青团的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帮扶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为目的,以活跃团的基层组织为根本,2016年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技术、培训等措施,各县(区)团委培养带头人不低于50名,争取村村都有带头人,镇镇都有带头人示范基地,县县都有带头人协会;充分发挥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和激励更多的农村青年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创业致富、成长发展;为基层党团组织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优秀青年后备人才,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三、培养方式
(一)择优推荐。以农村青年能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青年农产品经纪人、退伍返乡创业军人等为重点,择优推荐一批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创业经验的农村青年作为带头人培养对象。
(二)培养管理。培养对象经由农村青年自荐或村级团组织推荐,乡镇团委审核,县级团委确定。培养周期原则上为1-2年。建立培养对象数据库,对推荐、认定和跟踪服务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三)考核认定。培养期结束后,由县级团委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认定,确定有一定产业规模、社会影响较好、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优秀培养对象为带头人。各地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认定标准。
(四)示范带动。广泛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典型,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积极推荐带头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充实基层后备干部力量。有效吸纳带头人担任乡镇团委委员或村级团组织负责人,带动基层团的组织工作整体水平。组织带头人与农民工子女、农村贫困青年等结对帮扶,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乡村文化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
四、培养路径
(一)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带头人实用技能培训,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和团属培训资源,按照种植、养殖、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电子商务等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定期并开展区域性会员交流活动,引导同业会员相互学习借鉴,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促进事业发展。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业项目和电子商务等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全年开展县级培训不少于50人次,确保每名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至少参加1-2次培训。
(二)项目扶持。深入开展“微型企业扶持”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管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按照“地域相近、资源相通、产业相连”的原则,推进项目集中连片发展,推进示范基地和创业园建设,形成规模效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金融服务。依托全省选派金融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青字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属信贷产品、担保方式、专门服务,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普及金融知识,对有贷款需求、符合条件的带头人,优先推荐申请,提升农村青年创业融资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结对帮扶。建立联系点制度,组织基层共青团、金融等部门干部与培养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扶,了解实际需求,解决具体问题。
(五)搭建平台。建立和完善同业考察交流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村创业青年“走出去”,开展参观学习、联谊考察、项目对接、投资合作或创业见习等活动。建设推广带头人网络交流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带头人积极利用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创业理念,加强互动交流。大力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畅通农村创业青年诉求反映渠道;开展农村青年创业类竞赛,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五、工作职责
各县(区)团委负责培养计划和目标任务的制定、实施和督导落实,制定培养对象的选树标准和带头人的认定标准。坚持分层分类设计活动,组织带头人参加同业考察交流。各级团组织年内成立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建设带头人培训示范基地,丰富培训项目,各级团组织每年至少培训50人次。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培养对象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帮助申请扶持项目和补贴资金,组织参加县级以上协会活动;督促和指导乡镇团委工作;建设和管理县级涉农青年协会组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实施带头人培养计划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生态农业发展、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督促指导,至2018年每年至少完成本地区农村于年致富带头人培养50人以上,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向团市委办公室上报本年度“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方案,于11月20日上报毕节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台帐和工作总结。
(二)团市委将从目标任务数量、质量及资料信息报送情况等方面对各县(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工作和县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不定期对各县(区)团委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建设和培育计划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市范围内通报。
联 系 人:曾亚男
联系电话:0857-8638543
电子邮箱:63375423@QQ.com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6年5月25日                              
共青团毕节市委办公室                2016年5月25印发
共印65份

上一篇:毕青发〔2016〕22号共青团毕节市委关于对2015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进行命名的决定
下一篇:毕青发〔2016〕23号共青团毕节市委关于开展2016年“轻松备考•12355与你同行”阳光行动及暑期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毕节市委版权所有 www.bjgqt.org.cn
地址: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717室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黔ICP备16002098号 网站建设贵州大秦网络传媒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