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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青发〔2016〕11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2016-04-14 17:53:56  来源:

团各县(区)委,市直各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黔青通字〔2016〕13号),按照 “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现将2016年全市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在充分借鉴党组织调控党员发展做法、总结近年来发展团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根据团中央确定的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将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2016年我市拟计划发展团员6.2万名。
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二、分配方法
2016年全市发展团员实行总量控制。各县(区)、市直中学(中职)2016年发展团员计划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
1.各县(区)、市直中学(中职)发展团员数量以中学(中职)在校生数量为主要依据进行分配,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2.市直其余各单位、企业2016年发展团员数量由单位、企业团委商团市委确定。
    三、保证措施
1.逐级下达发展计划。全市计划下达后,各县(区)、市直中学(中职)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县(区)、本学校2016年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到基层,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要与所属团组织做好沟通,在掌握各县(区)、各学校团组织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名额分配工作。
2.加强重点领域推动。中学(中职)是发展团员的主要源头,也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关键。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把中学(中职)作为发展团员的重点领域,加强县域对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研究制定做好本县(区)中学(中职)发展团员的具体措施。各中学(中职)团委要按照上级团委分配的发展名额,统筹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
 3.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团市委根据发展团员计划数量为各县(区)、市直中学(中职)团委分配发展团员编号号段(见附件)。各级团委要做好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要在入团志愿书的显著位置标注发展团员编号,入团志愿书按照模板制作。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收到本通知之前已发展的2016年团员,同样纳入发展团员编号制度管理。
4.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团组织要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把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团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团组织工作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团县(区)委应在年内开展一次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基层团委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对于工作情况较差的团组织进行通报。团市委年内将随机开展落实2016年发展团员计划专项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团各县(区)委、市直中学(中职)团委在自查基础上,于2016年12月底前向团市委报送2016年发展团员计划落实情况。
联 系 人:何  江
联系电话:0857-8221122(传真)
电子邮箱:tdw1122@163.com
附件1.2016县(区)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2.2016市直中学(中职)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6年4月12日
附件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6/0414/201604140555428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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