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团各县(自治县、区)委:
为助力毕节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毕节市教育局、共青团毕节市委、贵州毕节梁才学校共同发起了“春晖梁才助学计划”,从2015至2017,每年在贵州省范围内招收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到贵州毕节梁才学校免费完成初、高中学业。为了做好毕节市范围内“春晖梁才助学计划”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根据《“春晖梁才助学计划”招生工作备忘录》精神,每名学生每年在校的学费、住宿费、膳食费、校服费、资料费、交通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周末在校生活费等费用(初中生每年约3.2万元,高中学生每年约3.3万元),由四川宏亮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丰硕投资有限公司和其他社会机构(个人)共同赞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二)坚持择优录取、保证生源质量。
(三)坚持家庭贫困、品学兼优进行推荐。
三、招生人数及推荐报考名额分配
2016年招收“春晖生”的人数为:初一年级40名、高一年级40名。原则上按不低于1︰3比例进行推荐报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招生条件
(一)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中小学毕业生(必须出具由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或民政部门等开具的贫困证明)。
(二)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行为。
(三)推荐参加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名列所在县(自治县、区)前50名内,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身体健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学生有较强的自理能力,能适应在外求学生活。
(六)家长同意、本人自愿到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学习,且能服从学校管理。
五、招生程序
(一)申报
各县(自治县、区)团委、教育局通过乡镇团委、中学、教管中心向当地中、小学宣传“春晖梁才助学计划”公益项目,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申请报名考试。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可以推荐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团县(自治县、区)委报名参加考试。
(二)初审
由县(自治县、区)团委牵头,结合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学校的意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初审,认真审查是否符合推荐条件,择优确定推荐对象。报名人数高于分配名额的,按中小考成绩高低进行排名推荐。
经初审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填写《“春晖——梁才助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提供3张1寸彩色照片(1张填表用,2张制作准考证)。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准考证,模板由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统一制作,各县(自治县、区)团委负责填写盖章后,于考试之前发给考生。
(三)笔试、面试
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毕节市教育局、共青团毕节市委与贵州毕节梁才学校组成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招生笔试、面试工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综合成绩。小学毕业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毕业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考试内容为相应学段所学知识并注重学生能力的测试。笔试面试免收考试费。考试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原则上自理,食宿确有困难的由梁才学校安排。考试地点在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具体考场、考号见准考证。
(四)录取
根据招生名额,按照参加考试学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自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确定正式录取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签署资助协议。
六、时间安排
4月5日至7月9日,进行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发放准考证。
7月10日,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7月11日至7月16日,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
7月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中旬,被录取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办理开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各县(自治县、区)团委、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共同做好各地的“春晖——梁才助学计划”招生的宣传、报名、推荐和考试组织等工作。对推荐报送的相关工作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杜绝出现优亲厚友的情况。
报名咨询电话:0857—8638543,联系人:曾亚男。
附 件1.2016年“春晖梁才助学计划”招生报名推荐名额分
配表
2.2016年“春晖梁才助学计划”申请表
共青团毕节市委 毕节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附件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6/0414/201604140553416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