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团县(区)委: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度市级春晖家园计划项目的通知》(毕青发〔2015〕28号)要求,各县(区)积极组织对2015年度市级春晖家园计划项目进行了申报。经团市委研究决定,确定大方县果瓦乡上寨村春晖路项目、金沙县平坝镇尖坡村春晖文化广场项目、纳雍县曙光乡后槽村春晖文化广场项目、赫章县古基乡长冲村春晖公共照明项目、双山新区岔河镇岔河村春晖文化广场项目等5个项目为2015年度市级春晖家园计划项目,同意立项。
接文后,请尽快通知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有关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实施
质量。
附:2015年度市级春晖家园计划项目表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5年7月20日
附件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5/1206/201512060522244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