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团委、文体局、文联,市直各单位: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微电影的艺术形式,抒发全市广大青年对中国梦的憧憬,展现试验区青年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青春正能量,为试验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贡献力量。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毕节市委、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及毕节市文联决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推荐优秀微电影参加贵州省2015年“向上·向善”微电影大赛。为切实做好优秀微电影的推荐和报送,各县(区)宣传部、团委、文广局、文联以及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做好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所推荐作品要突出“向上·向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以及试验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活动主题,引导广大青少年心系祖国、追求梦想、刻苦学习、勤俭节约、开拓创新、奋发自强、爱岗敬业、坚定信仰;激励广大青少年正直善良、诚实守信、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从善如流、助人为乐、热心公益、无私奉献。
二、作品题材
(一)微电影
1、必须具有作品版权,主题突出,内容健康。
2、画质清晰,声画统一,达到清晰度1080P以上(即有效显示格式为:1920×1080),须注明作品名称、出品单位、出品人、导演、编剧、制片及主要演员等,作品文件大小在2G以内,作品时长在30分钟之内,须为画面配普通话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附中文简体对白及旁白副本。影片应为avi、mov、mp4、mpg、wmv格式。
3、参赛作品须为近2年(2014年1月1日以后)原创作品。经版权所有者同意后方可报送。作品中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报送方负责。如出现相关纠纷、责任由报送方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二)电影评论
对1949年至2015年上映的中外反法西斯影片进行评论,字数在3000字以内,文章形式不拘,影评、随笔、杂谈均可,稿件尾部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三、报送方法及要求
1、采用组织选送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各县(区)报送参赛作品不得少于1部,多报不限;市直各单位根据实际积极参与报送,其中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报送不少于1部。微电影作品须附同名电影文学剧本。
2、参赛机构或个人须填写《参赛作品报送表》(见附件一)、提供主创人员身份证明(注明“中国青少年徽电影大赛专用”);报送多件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
3、邮寄报送可将DVD光盘(或U盘)邮递至:共青团毕节市委办公室(地址: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717室),邮编:551700。邮件注明“中国青少年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四、奖项设置
推荐的作品将参加全省评选。省级评选采用展播、网络和现场展演相结合、专家学者和广大观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省级评选按照参赛作品类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相应奖金(奖品)及证书。前10名优秀影评征文作品将推荐至《电影评介》择优刊载。
五、活动时间安排
作品分三次集中报送,即8月1日前,9月1日前,9月29日前。9月30日后上报作品将不再报送团省委。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团属宣传阵地特别是网络、微博(群)、手机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参赛。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有违反,相关责任由参赛团队成员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责任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遗失、毁损责任由参赛机构或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观摩、学习。
联系人:马永江
电话:0857-8638542
附件:
1.2015年“向上·向善”微电影大赛推荐作品报送表
2.2015年“向上·向善”微电影大赛推荐作品汇总表
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毕节市委
毕节市文明办 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毕节市文联
2015年7月6日
附件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5/1206/201512060520335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