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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毕节市“春晖梁才助学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12-06 17:16:32  来源:

各县(区)教育局、团各县(区)委:
为助力毕节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由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毕节市教育局、共青团毕节市委、贵州毕节梁才学校共同发起了“春晖梁才助学计划”,从2015至2017,每年在贵州全省范围内招收80名(高一40名、初一40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到贵州毕节梁才学校免费完成初、高中学业。为切实做好毕节市“春晖梁才助学计划”的招生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根据《“春晖梁才助学计划”招生工作备忘录》精神,每名学生每年在校的学费、住宿费、餐饮费、校服费、资料费、交通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周末在校生活费等费用(初中生约3.2万元,高中学生约3.3万元),由四川宏亮投资有限公司赞助,其后发动社会资助,若无社会资助由贵州毕节梁才学校负责资助费用;三年共计投入资金3528万元,资助240名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初、高中学业。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择优录取,保证生源质量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招生人数及名额分配
在毕节市招收201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28名,应届初中毕业生28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招生条件
(一)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必须出具由所在地乡镇、办事处或民政部门等开具的贫困证明);
(二)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行为;
(三)家庭穷困、品学兼优的小学毕业生、中考成绩排所在县(区、市、特区)前50名内的初中毕业生;
(四)身心健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学生要有较强的自理能力,能适应在外求学生活;
(六)家长同意,本人自愿到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学习,并能服从学校安排。
五、招生程序
(一)学生申报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向当地中、小学宣传“春晖梁才助学计划”公益项目,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报名。
(二)初审
团县(区)委、教育局共同负责本次招生工作的初审,要结合当地学校、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意见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向学生发放《“春晖——梁才助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在甄选阶段,按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推荐参加毕节梁才学校的录取考试。最终确定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要提供3张1寸彩色照片(1张填表用,2张制作准考证)。准考证模板由贵州毕节梁才学校统一制作,由各有关县(区)团委、教育局共同盖章,并负责在考试之前发放。
(三)笔试、面试
由省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毕节教育局、共青团毕节市委与贵州毕节梁才学校组成招生工作组,组织对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综合成绩。小学毕业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毕业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没有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段所学知识并注重学生能力的测试。不收取考试费。考试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考试地点在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具体考场、考号见准考证。
(四)录取
根据各县(区)招生计划,通过笔试、面试按学生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最终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签署资助协议。
六、时间安排
6月9日至7月11日,进行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发放准考证。
7月12日,进行笔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7月13日至7月17日,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
7月1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中旬,被录取的学生与家长一起到贵州省毕节梁才学校办理开学报到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团各县(区)委、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紧密协作,积极争取各方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各地的“春晖——梁才助学计划”招生的宣传、报名、推荐和考试组织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工作,对推荐报送等相关工作环节进行审核和监督,避免出现优亲厚友的情况。
(二)团各县(区)委、各县(区)教育局要对学生情况要进行详细了解。通过家访、与学生沟通、与学生家长交流、到学生就读小学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品行、家庭状况、家长对学生在外地长时间求学所持的态度等情况,团县(区)委、教育局依据以上几方面的考察情况出具评定意见填入《申请表》中“团县(市、区、特区)委评定意见”一栏并指导学生完善所需信息资料。
报名咨询电话:0857—8638542,联系人:张殷培。
附件 1.春晖梁才助学计划招生名额分配表
2.春晖梁才助学计划申请表
 
 
共青团毕节市委                       毕节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1日
附件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5/1206/2015120605171026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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