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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和“全市优秀 共青团干部”、“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2015-12-06 17:04:03  来源:

团各县(自治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市属高校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评选2014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和“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的过县(区)团委表彰(市直团组织除外)。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2、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的过县(区)团委表彰(市直团组织除外)。
3、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市委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
4、全市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名额
拟评选2014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各50个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各60个(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各县(区)推报的五四红旗团委(工委)或团支部(总支)中至少包含1个非公团组织;推报的优秀团干部或团员中至少包含1名非公团干部(团员)。各县(区)、各单位在推报时应适当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和乡镇街道团组织倾斜,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公示。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4月25日前,将申报名单、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市级材料和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市委。
联 系 人:何江
联系电话:(0857)8221122
电子信箱:tdw1122@163.com
通讯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714室,邮编551700
附件:
1、2014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4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2014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14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2014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5年4月16日
附件http://www.bjgqt.org.cn/uploadfile/2015/1206/201512060504453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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