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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5-12-06 17:02:54  来源:

团各县(区)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医专团委,机关各部室: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大力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深化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引导团员青年和广大网民缅怀先烈、铭记历史,传承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按照团中央、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共青团毕节市委将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日至5日
二、总体思路
抓住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和清明节契机,集中围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在线上发动团员和青年网民,通过互动献花、话题讨论、微博微信传递等形式,唱响铭记历史、追思英烈、崇尚英雄的网络主旋律;在线下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纪念活动,使团员青年普遍接受一次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三、活动安排
1.“网上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网页献花留言活动。依托中国青年网开设活动专题网页(http://agzy.youth.cn/zt/fblqc/),开展“网上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网络活动,发动团员青年和广大网民在网上为英烈献花、留言,并通过活动页面学习英烈事迹和革命历史。
2.“清明祭英烈”微博活动。在新浪、腾讯微博平台发起#清明祭英烈#话题讨论,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共青团网络宣传阵地和宣传队伍,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留言写下对英烈的缅怀和敬仰,对话题微博转发、评论、点赞。每个县区官方微博转发评论团市委、团省委发起的#清明祭英烈#微博话题量需分别达到50人次以上,百里杜鹃团工委达到30人次以上。
3.“清明祭英烈”微信活动。团中央、团省委将制作手机版“网上祭英烈”活动页面,全市各级团组织微信公众平台要于4月4日前通过微信群发消息和自定义菜单统一发布该页面,联动宣传,吸引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同时,县区官方微信要转发团省委“团青微话”(gqtgzsw)、毕节共青团微信平台发布的“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内容。
4.讲述红色故事活动。以清明节为节点,邀请党史专家、革命英烈后辈和正能量网络名人,团中央将在中国青年网(http://fdqc.youth.cn/2015/0401/1077781.shtml、第一场时间4月2日 下午14:30—16:00)以网络访谈形式,回顾抗日战争历程,讲述民族英雄故事,弘扬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反映中国人民抗战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历史功绩和重要意义,提振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全市各级团组织所属网站须链接访谈视频及专题页面,并通过移动客户端及官方微博、微信推送。
5.线下纪念活动。全市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围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广泛开展祭扫烈士陵园、革命历史讲座、英烈事迹展览、烈士诗抄朗诵、主题团队会、入团入队仪式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以清明节为契机,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活动,是在青少年中弘扬民族精神、唱响网上网下主旋律的重要活动项目,是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将共青团员先进性延伸到网络空间的重要载体。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努力取得实效。
2.普遍动员。活动开展要注重普遍性、整体性,充分发动基层,鼓励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提升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校、企业、城市社区、农村等各条战线的基层团组织,要动员全体团员围绕“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主题,普遍参与一次网上宣传活动。
3.注重宣传。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本地各类媒体,加强对线上线下活动的宣传报道,共同营造浓厚氛围,切实使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在青少年中和社会上的影响力。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9日前报团市委。
联系人:马永江
联系电话:0857-8638542
电子邮箱:bjgqtxx@163.com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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