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共青团
在线互动
团市委文件

关于调整团市委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职责的通知
2015-12-06 16:56:02  来源:

团各县(区)委,威宁自治县团委,市直各团组织,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团委、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毕节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岗位责任,经2015年2月3日团市委市青联党组会议研究,对团市委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为便于工作联系和对接,现将调整后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贺  凯同志,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文秘、后勤管理,统筹单位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对口团省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萧  星同志,负责青农工作、春晖行动工作,对口团省委青农部、春晖行动发展中心;
马永江同志,负责市青年联合会日常事务、青年统战、宣传信息、新媒体运用等工作,对口团省委统战部(省青联秘书处)、宣传部、信息中心。
曾亚男同志,负责团务部、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干部教育培训、机关党建、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团市委机关同步小康联系点驻村等工作,对口团省委组织部;
赵琼芳同志,主持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工作,负责志愿者工作,对口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罗丹平同志,负责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工作,对口省预青工作专项组、团省委权益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少年维权中心;
何  江同志,协助贺凯同志工作,主持机关妇委会工作,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工作;
张殷培同志,协助贺凯同志工作,负责单位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
谌  芳同志,离岗赴外随任期间不负责单位具体工作;
丁  莉同志,负责青工、青创等工作,做好团市委机关同步小康联系点的驻村工作,对口团省委青工部、青年就业创业中心;
罗  婷同志,负责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少先队、希望工程等工作,对口省少工委、团省委学校部、少年部(省少工委办公室)、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汪  娟同志,负责单位机关财务、工资管理、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赵传文同志,负责车辆管理、维修保养、驾驶等工作;
沈佳兰同志,负责文件收发、分类、归档及文印等工作;
张  同志,负责车辆驾驶及维修保养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15年2月12日        

上一篇: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切实发挥<少年时代报> 队报作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实施六项“青春行动计划”助力试验区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意见


共青团毕节市委版权所有 www.bjgqt.org.cn
地址:毕节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717室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黔ICP备16002098号 网站建设贵州大秦网络传媒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