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介: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
申报条件: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
申报流程:①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服务中心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核实资料完整性;②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推送系统信息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据实核拨同级就业服务机构;⑤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兑现到自主创业人员开设的帐户上。
申报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或其他材料,农民工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身份类证明,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⑤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上述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申报渠道:在县(市、区)政务中心窗口,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服务中心申报办理。
咨询部门及电话: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306700
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947552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1112
黔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4246102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250672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622109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521930
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6222877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221944
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4887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