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毕节市委关于2023年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公示
2024-01-05 10:14:00
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青发 (2016) 13号) 、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情况向广大团员进行公示: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团费专户总收入168277.62元,其中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市直学校团委、直属团工委上缴2022年度团费167885.19元,团费专户利息收入422.43元。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团费专户总支出152386.68元。其中:上缴团省委2022年度团费应缴151291.68元;银行账户短信收费支出1080元;手续费支出15元。
三、管理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团市委团费专户账面结存182415.74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团市委团费专户账面结存198306.68元。
2023年,我委团费收缴、支出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规定收缴团费;团费收支单独立项,设专人管理,专户专用;团费收支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符。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24年1月5日